2023年10月27日,《2023中国数字经济前沿:平台创新与竞争》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暨专家研讨会在清华大学明斋337会议室举行。报告由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谢康教授发布并主持,报告发布后,来自国家级、省级和地方级、网络媒体的报道共有83篇。研讨会上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院校的与会专家就报告进行了热烈讨论。中国信息经济学会此次对报告原文和研讨会进行详细报道。
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2022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报告对主要代表性平台企业如何通过自身创新、推动数实融合、促进基础研究以及平台竞争进行了相关的定性研究和定量分析,得出了若干重要结论。并提出进一步增强平台竞争力的政策建议。
一、平台企业研发投入增长迅速
报告发现,无论从创新投入、创新产出,还是从创新特征来分析,平台企业是中国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和推动力量。2019-2022年期间,腾讯、阿里巴巴、京东、百度、美团和滴滴六家代表性平台的研发投入从1165.88亿元增加至1866.53亿元,年均增速约17%。其中,2021年,六大平台研发投入1624.77亿元,约占全国R&D投入的5%,平台研发投入占营收比超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5-3.9倍,表明平台创新在中国创新驱动发展中发挥了引领作用,在相当程度上决定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空间。中国平台企业研发费用正在快速增加。从研发投入总量来看,腾讯和阿里2022年分别达到614亿元和567亿元,远远高于其他平台企业。腾讯更是一直保持着高增长,2019-2022年研发投入平均增长率达到26.4%,高于阿里的9.6%。2022年,百度和腾讯研发占营收比重达到双位数,居平台企业前列。
报告总结了中国平台创新的三大特征:一是实现从创新追赶到创新领先的重大转变,以微信、抖音为代表的创新成为有全球创新意义的成果;二是以海量数据为基础,以多元化业务创新场景为目标的超大市场规模创新,且能通过良好的通讯基础设施来快速检验和调整的社会化创新,也为技术创新提供了土壤和空间;三是扎根中国情境,高度适应中国区域、城乡、组织、社群千差万别的市场需求,在高度个性化、分层化解决市场痛点的过程中不断创新,形成中国平台相较于国际平台的竞争优势。
二、平台创新驱动中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平台自身创新形成的外溢效应正在促进中国经济数字化转型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体现在平台促进数实融合领域。
报告指出,中国实践表明,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数实融合发展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基础性融合或数实融合1.0阶段,如软件厂商主导下的企业资源计划(ERP)与业务融合,形成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第二阶段是中度融合或数实融合2.0阶段,如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业务融合,社会经济迈入数字化转型;第三阶段是深度融合或数实融合3.0阶段,平台打通企业数据连接的“任督二脉”,赋能各行业数字化从研发端到销售端的全过程、实体企业与平台的创新生态系统协同推动企业平台化战略转型、人工智能在实体经济全过程运营与管理中的应用与模式创新,构成该阶段的三个重要标志。
其中,平台对数实融合的重要促进作用,在宏观层面主要表现在促进当地的创新创业,提高劳动力素质从而推动数实融合,平台的创新发展是中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该报告量化研究的结果表明,平台发展、教育投入和城市化水平,构成推动当下中国经济数实融合的三类市场化主导力量。在数实融合发展中,要将促进平台发展与促进城市化水平置于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具体地,平台发展和教育投入分别从社会化创新和人力资本两个方面来影响数实融合,城市化水平作为数实融合的基础设施条件来发挥影响。平台与城市化水平在推动中国经济数实融合中表现出不同的影响特征:平台影响的力度虽然没有城市化水平大,但影响的显著性高于城市化水平。
案例研究表明,平台推动数实融合在微观层面表现为企业数字化拓展式与生成式两种典型赋能形式。拓展式赋能指平台向传统企业提供一套功能全面的数字化工具,传统企业结合自身需求使用相关功能推进数字化的模式,如钉钉赋能大量中小企业;生成式赋能指平台向传统企业提供基础功能完备且高度开放的数字化工具,传统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和能力创新地使用相关功能,如家居制造业企业索菲亚依托微信生态(企业微信和微信小程序)的基础功能创新性地形成“一客一群”等服务模式。这两种典型赋能模式发挥了互补性效应,共同促进了中国经济数实融合的发展。
报告还以企业微信为实例,提出平台经济通过不断创新,使长期以来以纵向(垂直)竞争为主、横向(跨行业)为辅的工业经济市场结构转变为数字经济网格市场结构。通过这种市场结构创新,平台在特定垂直领域内参与市场竞争,通过技术横向进入其他产业,形成其他产业垂直领域的竞争结构与平台自身垂直领域的竞争结构相互影响的市场结构。纵横交错的网格市场结构可扩展空间大,企业主体数量多,平台竞争与其他行业企业的竞争紧密关联,因此基于工业经济形成的市场监管模式难以完全适用于网格市场结构,需要针对网格市场探索新的监管模式。
三、中国平台创新竞争力与美国的差距在缩小
从基础研究的资金来源占比来看,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企业投入所占比例历来偏低。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平台企业纷纷投入更多资源推动全社会基础研究。报告将阿里达摩院为代表的基础研究资助模式总结为目标锁定模式,将腾讯的“新基石研究员项目”和“科学探索奖”为代表的模式总结为自由探索模式,后者能够鼓励研究者更加积极地探索具有挑战性的基础科学前沿领域。两类模式均区别于国家或地方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等部委的项目资助方式。平台对基础研究的资助及其模式创新,既是对国家促进基础研究的补充,也是国家创新体系的一次市场化结构性创新。
中美两国平台构成全球平台经济的两大主体。报告依据中美六家平台企业(阿里、腾讯、百度与Alphabet、亚马逊、Meta)营收、研发投入、学术论文产出等数据构建的竞争力指数进行比较,显示中国平台企业和美国平台企业的发展竞争力和创新竞争力都还存在差距,中国平台发展竞争力只有美国的51%,且与当年中国世界500强企业营收约为美国60%相比低9个百分点。中国平台创新竞争力约为美国的78%,与美国的差距在缩小。2016-2021年期间,中国平台企业发表的学术论文影响力略微领先美国平台企业,腾讯发表的学术论文影响力和专利持有数量表现亮眼,处于国际领先地位,这些比较都说明中国平台企业仍然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尚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近年来,以短视频和微信为代表的商业模式创新也在推动中国平台企业积极拓展国际化。
报告认为,促进平台发展壮大,依然构成未来相当时期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并据此提出三条政策思路。第一,明确平台是数字经济国家创新体系重要组成的政策定位,以此提振平台创新的市场信心,让平台创新成为加快中国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重要推动力;第二,明确平台是促进数实融合重要社会主体的政策目标,以此将平台创新纳入国家推动数实融合的总体战略中,制定面向网格市场结构创新的激励政策;第三,明确平台是促进国家基础研究创新重要力量的政策导向,将平台创新纳入国家创新体系中,确保平台创新在数字经济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合法利益。
谢康教授发布报告
研讨会上,与会专家也分享了对平台创新与竞争的看法。
研讨会专家组长、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戚聿东教授认为,这个报告是基于创新生态系统理论,通过案例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对平台企业引领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机制和特征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报告提出将平台创新纳入国家推动数实融合的总体战略,得到了戚教授高度赞同认可。报告提出来一个政策思路,明确平台是促进国家基础研究创新重要力量,将平台创新纳入国家创新体系,确保平台创新在数字经济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合法权益,报告是非常有现实价值的。
《2023中国数字经济前沿:平台创新与竞争》研究报告由中国信息经济学会、中山大学互联网创新与服务管理研究中心、广州市大湾区现代产业发展研究院联合完成。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谢康教授,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肖静华教授担任共同负责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刘帆研究生、夏正豪博士后协助课题负责人开展本项目研究与报告的撰写工作或参与内容讨论。